國內現代物流中心發展模式分析
更新時間:2022-05-18
在我國物流中心(園區)的開發建設過程中,投資建設主體多元化,既有國有企業、民營企業,也有外商投資企業,根據目前的發展情況,國內物流中心(園區)的建設發展模式可概括為以下兩大類。
1.政府投資或政策支持、企業運營的模式
主要是交通運輸、商貿流通等政府部門通過基礎設施的投資來支持園區建設,以及地方政府以土地優惠、既有設施資源整合和置換等方式支持物流園區的建設,并通常由具有政府背景或授權的企業進行開發建設和運營。如上海洋山深水港物流園區、大連國際物流園區等。
2.企業投資、運芍的模式
這種模式在目前的物流園區建設中是較為普遍的模式,通常由商貿流通控股企業、大型工業制造企業、骨干交通運輸與儲運企業發起,獨立完成或通過招商引資共同開發和建設,然后吸收社會商貿流通企業、零配件供應企業、運輸及倉儲服務企業、專業化物流企業加盟。典型物流園區如深圳航空物流園區等。
在以上建設發展模式的基礎上,我國物流園區的具體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。
(1)政府派出機構管理模式
政府仿照開發區的管理模式,組建管理委員會對物流園區進行管理,提供企業登記、土地使用、人事代理等服務,物業管理等具體工作則委托專業運輸公司來做。這種形式適合規模較大的物流園區。
(2)投資企業管理模式
政府對物流園區進行統一規劃,然后由工業地產商進行統一開發建設,建成后,物流企業通過租賃或出讓的方式進人到物流園區,工業地產商負責園區的物業管理。該模式要求投資量很大,但統一建設可以使園區布局合理。能夠采用這種模式的往往是那些占有戰略性資源的物流園區,如依靠空港、海港的物流園區。
(3)股份公司制
物流園區建成后,政府或投資公司建立專業運輸公司,采取公司制管理園區,設立董事會、總經理、監事會與相關部門,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對園區進行管理。如果開發商是物流龍頭企業,采用這種模式的可能性比較大。深圳市港口物流園區、泉州規劃建設的五大物流園區、深圳IT產品物流基地、廣西西樵紡織品物流基地、成都中汽西南汽配基地等都是這種模式。
(4)人駐企業共同營理模式
參與園區開發建設的物流企業組成業主委員會,成為園區決策機構,組建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的經營。
這幾種模式較大程度上是園區投資主體決定的,各有優劣。政府派出胡:構管理模式行政色彩比較強,能較好體現政府規劃的意圖;投資企業管理模式投資目的較大,后期對園區的開拓及管理能力不能保證;股份公司制運營效率較高,但可能片面追求效益;人駐企業共同管理模式決策層比較松散,難以取得一致意見,效率較低。究竟采取哪種管理模式較好,需要圍繞園區
的發展目標,充分發揮園區的綜合物流功能,體現高效、公平的原則。
此外,在經營管理過程中,要理清政府、物流園區、企業之間的關系。
從市場角度講,物流園區是政府為主或牽頭搭建的平臺,企業是這個平臺上的“客戶”,是“上帝”;從行業管理角度講,政府要對企業進行資質的審查和行為的監督。但政府對企業更多的是服務和挾持,根本目的是進一步培養成熟的物流市場,發揮規模效益,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。而企業在園區這一“物流搖籃”中通過聯合也得到了壯大。